概述
壘球,是一種球類運動,由棒球發展而來,規則也相似。主要的差異在於壘球用球比較大、球棒較小且重量較輕、場地較小、投手投球時必須由下而上拋球、跑壘員在投手投出球之前不可離開壘包等。壘球運動分為兩種——快速壘球和慢速壘球。場地
比賽場地是一個直角扇形區域,直角兩邊是區分界內地區和界外地區的邊線。界內地區又分為內場和外場。內場呈正方形,為紅沙土場地,四角各設一個壘位,在尖角上的壘位是本壘,並依逆時針方向分別為一壘、二壘和三壘。內場以外的地區為外場,外場為草皮場地。比賽場地必須平整,不得有任何障礙物。內場每邊壘間距離為18.3米。投手板至本壘的距離為13.10米。本壘後面和兩邊線以外不少於7.62~9.14米的範圍內為界外的有效比賽地區。兩邊線為長67.06米,兩邊線頂端圓弧連結線的任何一點距本壘尖角的距離都是67.06米。
規則簡介
壘球是以兩支隊伍交替擊球和接球的比賽專案,比賽雙方的目的是力爭在7局比賽(即七輪擊球)中獲得最高分。如果一方有3名打擊手被淘汰出局的話,那麼,該隊的半局就宣告結束。如果七局比賽之後兩隊打平的話,兩隊將進入附加賽,直到有一方獲勝為止。進入附加賽時,由攻方前一個半局最後一個出局者率先站上二壘壘包,以加速比賽的進行。在一局比賽中,如果打擊手擊中球後沿逆時針方向順利到達一壘,然後跑完所有的三壘,最後跑回本壘,此時,這支球隊得一分。打擊手擊中對方隊員投出來的球後,該打擊手占得一壘。打擊手擊出來的球必須落在邊線以內,對方接球隊員之前,這樣,對方接球隊員就有可能用其手套將球接住。在接球手拿球上壘之前,打擊手必須先到該壘。
投球手的目的就是要將打擊手(即跑壘員)淘汰出局。要達此目的,有如下三種途徑:迫使打擊手向內場手擊出一顆地面球,(內場手向一壘球員擲出球後,立即跑到一壘);迫使打擊手將球擊向空中,這樣隊友能將球接住;迫使打擊手三擊不中出局。
如果打擊手打出一粒邊界球,除非該隊員在此之前已擊出兩粒好球,那麼這個球算打擊手的一次失誤。 如果擊球隊員在前兩次擊球失敗後,第三次擊出的球被接球隊員接住,那麼,該打擊手就會以三擊不中而被淘汰出局。接球手一旦接到被打擊手打到空中的球,跑壘員就必須離開本壘,然後在接球手之前趕到下一壘。在球被接到之前,如果跑壘員跑離本壘,而且,接球隊員在跑壘員趕回之前拿到球並成功上壘的話,那麼,該跑壘員被淘汰出局。 打擊手可以跑過第一壘,但如果她跑過或滑過第二壘或第三壘,就有可能被接球手追上而被淘汰。跑壘員可以在打擊手擊球之前就開始跑壘,或叫竊壘。打擊手在第三打時,觸擊球犯規就會被淘汰。投球手在擲球時必須至少有一條腿著地。隊員被替換下場之後可以重新上場,但是一名替補只能替換一名場上球員。
快速壘球與慢速壘球
傳統的壘球運動稱為“快速壘球”,為了推廣普及至各個年齡層,於是發展出“慢速壘球”。慢速壘球的基本精神是讓每位球員都能享受“打得到球”的樂趣,因此將投手的投球距離拉遠,並限制投球動作;同時為了平衡因此產生的攻方優勢,將各壘間距拉大,並作了一些相關的限制。兩者的主要差異在於:- 自本壘板至外野盡頭距離:慢速壘球女子組至少75(中華民國壘球協會規則80.77)米,男子組至少85(中華民國壘球協會規則91.44)米;而快速壘球女子組至少60米,男子組至少70米。
- 壘間距:慢速壘球為20.0米;快速壘球為18.3米。
- 投球距離:慢速壘球女子組14米,男子組15.2米;快速壘球女子組12.2米,男子組14.0米。
- 守備球員:慢速壘球10人,多1名遊外手(自由手);快速壘球9人。
- 指定打擊(DH):慢速壘球無指定打擊;快速壘球可選擇1人,以代替1名守備員打擊。
- 增額球員(EP):慢速壘球可選擇1人,變成11人打擊;快速壘球則無。
- 投球球速:慢速壘球投球球速必須和緩;快速壘球無此規定。
- 投球飛行弧度:慢速壘球投出之球應以拋物曲線弧度飛行,其頂點離地面應至少1.82米,至多不超過3.65米;快速壘球無此規定。
- 投球前手臂動作:慢速壘球投球手臂第一個向前揮動的動作,通過臀部時,就是球投向本壘的時刻,不可再旋回後面;快速壘球無此規定。
- 盜壘:慢速壘球無盜壘之情況,因投出之球未被擊中時,跑壘員均不得離開壘包;快速壘球投手投出球後即可盜壘。
- 兩好球之後的界外球:慢速壘球不論是否被接住,一律出局;快速壘球則未被接住不用出局。
- 觸擊或砍擊:慢速壘球禁止此類動作,違者一律出局;快速壘球無此規定。
裝備
- 服裝 同隊球員必須穿著同一顏色、式樣的服裝。不得佩戴任何金屬類飾品或其他裝飾物,如手錶、手鐲、耳環和項鍊等。
- 球棒 目前國際比賽普遍採用金屬球棒。球棒長度不超過86.4釐米(34英寸),重量不得超過1077克(38盎司),圓形球棒最粗處不得超過5.7釐米(2.25英寸)。
- 壘球 在國際比賽中的比賽用球,必須符合國際壘聯規則委員會的規定標準,同時球體上必須印有國際壘聯(ISF)字樣。
- 本壘板 應使用橡膠製成,為五邊形橡膠板,尖角面對投手。
- 投手板 應使用橡膠製成,位於一個以投手板為中心的圓圈內。
- 壘包 使用帆布或其他適當的材料製成,且必須釘牢在地面上的預定位置。 一壘使用雙壘包。
- 手套 任何球員皆可使用分指手套,但是“連指手套”僅限接手及一壘手使用。任何手套的虎口上端長度,(即拇指與食指間上端之間隔)不得大於12.7釐米,使用皮繩或其他皮製品裝置均可。投手手套必須為單一顏色,除白色及灰色外,其餘均可;其他球員可戴拼色手套,但背面不得有白色或灰色圓圈。
- 球鞋 比賽球員應穿著釘鞋,鞋面應以帆布、皮革或類似物質製成。成年賽可穿鐵釘鞋,青少年賽不得使用鐵釘鞋,可使用膠釘鞋。任何級別比賽不得使用圓金屬釘鞋,不得使用硬橡膠或聚氨酯等類金屬鞋底。
- 護具 接手須佩戴面罩、護胸、護喉、護腿,進攻隊員須佩戴頭盔。任何隊員均可佩戴面罩。